摘要
任何疾病的发生都会产生相应的症状、体征、舌苔、脉象的病理改变及反应疾病本质的功能、实验检测指标的异常变化。中医的“证”恰是疾病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产生的不同的症状、体征的概括,况且还有年龄大小、体质的强弱、兼症的有无等差异。因此在疾病治疗过程中辨证分型不是一成不变,也不能一方到底。我们必须整体观念个体化,把制定总体的治疗规划和特殊治疗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既治标又治本、标本兼治的良好治疗效果。
出处
《中医杂志》
CSCD
北大核心
1998年第8期495-497,共3页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