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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如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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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素质教育目标下,语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教”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不容轻视,必须强化。只有摆正了教师的位置,才谈得上落实教师的职业责任、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保证教学的基本质量。只有教师的教学主体地位得到了正确的体现,教师的教学主导作用得到了正常发挥,学生“学”的主体地位才可能获得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支持。要正常发挥教师在语文教学活动中的教学主导作用,语文教师应是教学活动的指挥者、引领者、启迪者、先行者。
作者 郑兴胜
机构地区 郧县谭山中学
出处 《新课程研究(上旬)》 2009年第9期184-185,共2页 New Curriculum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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