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印发《四川省船舶港务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省交通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为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港务费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四川省船舶港务费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四川物价》 2009年第8期41-42,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