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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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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于2006年到山东某公司工作,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2008年3月,我在工作中被机器砸伤,后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2008年7月,我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800元。2009年3月,我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出处 《中国劳动保障》 2009年第9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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