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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劳务税制亟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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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是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的,其中货物税制度基本税种是增值税,劳务税制度主要税种是营业税。由于对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适用不同征税方法,扭曲了生产、流通等领域中提供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内在联系,增加了经济运行成本,货物和劳务税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亟待改革。
作者 沈彤
机构地区 国家税务总局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6期44-44,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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