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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网整改筹资与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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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农村电网多是六七十年代建成的,由于受当时财力、物力局限,加之缺乏科学规划,使农网建设严重存在“先天不足”.随着农网设备逐渐老化,造成农网安全保障系数低,设备损耗大,电价电费高,不少地方的农村电网已成为制约农村电价的关键因素.农村电网整改毋容置疑.但是,由于农网设备产权的特殊性,使农网整改资金发生了困难.早期农民投资兴建的10千伏以上的设备一般交由县级电力企业代为管理,由于这部分设备不属于电力部门的固定资产,财务上无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基金.配电变压器及以下的低压设备,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出处 《农村电工》 1998年第9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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