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电管理呼唤法制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长期以来,电力行业缺少有关法律、法规,农电管理工作主要靠行政手段.涉及社会的供用电行为规范仅有《全国供用电规则》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反窃电通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颁布实施为调整供用电关系和供用电行为法制化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相继出台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供用电行为.但《农业和农村用电管理条例》至今没有出台,致使农村用电的有关政策和管理方法仍存在不少问题.1 农电管理中存在的合理不合法现象1.1 在电费的回收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7条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
作者 董淑华
出处 《农村电工》 1998年第9期35-36,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