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由于文化定义上的差异,主要分为成果观研究范式和规则观研究范式。法律文化成果观研究范式是法律文化概念在把握上,受文化概念的传入和误读之影响,存在着中国化的误区。文章对不同的研究范式进行了述评,认为法律文化规则观所研究的是指令人们行为的观念系统,其能够合理诠释诸多现代法律现象。法律文化应审视研究范式,吸取其它学科的研究成果,使法律文化理论能够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文化支撑。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50-154,共5页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07BFX012项目<新疆多民族法律文化心理的融合与和谐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