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9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划。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9年第25期9-13,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