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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来人员医保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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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广州市发布《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从2009年8月1日起,广州50万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不需缴纳1分钱,企业只需要缴纳55元/人·月,便可以享受年最高支付比例限额为29.5万元、月门诊报销最高300元的医保待遇。
出处 《农家致富顾问》 2009年第9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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