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者权益会计认为,劳动者进入企业是以自身对企业进行的长期投资,是企业价值的主要创造者和重要利益相关者,不仅应当以劳动者身份从企业获得补偿性报酬,而且应当以所有者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分配。因此,企业不仅应当将用于人力资源的投资物化为资产,而且应当根据人力资源的投资来源确定其权益归属。对于劳动者以其自身投资于企业形成的人力资源,应当核定其相应的股份,归劳动者本人所有,并允许其以所有者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和利润分配。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89-90,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