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房源筹集、配租管理及租赁管理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并宣布自8月1日起,北京市民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其中规定,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配建相结合的方式,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出处
《建筑经济》
2009年第9期120-120,共1页
Constructio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