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知识问答之一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
摘要
问:我是一名乡镇农技推广员,我们乡农技站能够组织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吗?
-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问答(五)[J].上海集体经济,2008(3):43-46.
-
2霍怡.做农资要读懂法律[J].江苏农村经济(品牌农资),2012(7):11-11.
-
3王华.农技推广可走合作社之路——天长市平安稻业合作社的启示[J].农村工作通讯,2009(11):38-39.
-
4王辉.销售劣质化肥的商店应负赔偿责任[J].湖南农业,2006(5):26-26.
-
5于璐娜.合作社发展需要“服务龙头”[J].中国合作经济,2009(3):1-1.
-
6白蕴芳,陈安存.合作社为何人才缺乏[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0(2):47-48. 被引量:1
-
7罗青.借助科技 合作社实现“四化”[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4,0(7):56-57.
-
8徐平,厉联盟.农田里的“赈灾员”[J].乡镇论坛,2012(26):29-29.
-
9读者来信选登[J].江苏农村经济(品牌农资),2008(11):60-60.
-
10葛华军.夏蔚镇:开展“送科技到家”服务活动[J].山东人大工作,2014,0(4):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