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工会信息总汇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导出
摘要
工会要与企业,职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提出,工会要与企业、职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开展这一行动,一方面要督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不裁员不减薪,稳定工作岗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利用开工不足的间歇加强职工技术技能培训。
出处
《中国工人》
2009年第2期28-29,共2页
Chinese Workers
关键词
工会主席
信息总汇
中央政治局委员
国有企业
技术技能培训
社会责任
工作岗位
社会保险
分类号
D412.6 [政治法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G222 [文化科学]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信息总汇[J]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2007(6):45-46.
2
信息总汇[J]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2005(3):46-47.
3
信息总汇[J]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2005(2):45-46.
4
信息总汇[J]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2005(4):45-46.
5
工会信息总汇[J]
.中国工人,2009(6):36-37.
6
信息总汇[J]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2006(6):45-46.
7
信息总汇[J]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2008(3):45-46.
8
信息总汇[J]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2007(5):45-46.
9
信息总汇[J]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2007(4):45-46.
10
信息总汇[J]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2008(5):45-46.
中国工人
2009年 第2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