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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信息总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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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会要与企业,职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提出,工会要与企业、职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开展这一行动,一方面要督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不裁员不减薪,稳定工作岗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利用开工不足的间歇加强职工技术技能培训。
出处 《中国工人》 2009年第2期28-29,共2页 Chinese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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