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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2011年起禁止烟草广告促销赞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通知,明确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许桂华此前表示,中国将在2011年1月起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的促销赞助活动。
出处 《新经济》 2009年第9期90-90,共1页 New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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