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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伦理学的使命和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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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义天在《天津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撰文指出,关于生态伦理学的讨论已经很多,但把它恢复为伦理学的一种知识表述,并从伦理学的知识特征的角度去剖析和理解其内容,这方面的努力似乎并不足够。生态伦理学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应用性分支,具备伦理学的所有基本属性。一方面,正如伦理学的使命不是提出道德要求,而是为道德要求提供道德理由一样,生态伦理学的使命也不在于提出“保护生态”这一道德要求,而在于为该要求赋予道德理由和依据。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正是生态伦理学为完成该使命而形成的两种基本论证方案:前者以“等差式的伦理关联”为理由,而后者以“一致性的伦理关联”为依据。
出处 《新华文摘》 2009年第17期158-1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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