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档案管理模式中,文件现行价值结束后,经由办公室(或业务处室)整理、鉴定后归档移交档案室,成为档案,过了若干年后移交至档案馆,档案室自身保管的档案和档案馆的档案根据实际情况,还要进行必要的鉴定。国外一般的档案管理模式为经由办公室(或业务处室)将文件不作任何鉴定处理地移交至文件中心,将文件统一于文件中心进行整理、鉴定,进而将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件移交至档案馆,进馆以后的档案不再鉴定。经过两者比较,不难发现,我国未将第一价值与第二价值分开鉴定,很多具有第二价值的档案在从办公室至档案室移交这一过程中就被"判以死刑",显然是不够科学的;同时文书人员站在本机关立场上进行价值鉴定,而非从文件的历史价值上加以衡量,从更深层次上影响着我国档案馆馆藏冗杂、质劣。
出处
《浙江档案》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26-28,共3页
Zhejia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