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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项下港澳503项原产地产品7月起实施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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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3前发布关于2009年下半年对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9]5号),表示将自今年7月1日起,分别对原产于中国香港、澳门,并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28项香港商品、475项澳门商品实施零关税。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9年第7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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