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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洗钱”89亿惊动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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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餐厅端过菜碟、街头擦过皮鞋,38岁的刘花妹(化名)是一位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村妇女。2006年底,刘花妹在深圳打工期间,偶然一次机会,听到老乡说深圳有大量的“转钱”业务,即国家规定对公账户一般不能大额取现,而从个人账户取现则无此限制,如果帮人将资金从对公账户转到个人账户,可以从中赚取手续费。
作者 欧阳晶
出处 《乡镇论坛》 2009年第24期25-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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