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算管理体制是指用于划分政府问财政收支权限、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制度,是预算权力在政府问纵向配置的依据和保障。虽然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是分级管理体制的核心,但实践中却大量存在一级政府与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不相匹配的现象,由此导致各级政府之间博弈成本的增加以及制度外筹资的膨胀(例如地方债等)。因此,规范我国预算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地方债关系的梳理,是保证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与事权相融合基础,亟待需要通过《预算法》予以科学合理的界定。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55-57,共3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
基金
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