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羌族婚姻习惯法作为不同于国家制定法的另一种文化现象,在羌族婚姻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处理好婚姻法与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的关系,我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结合当地少数民族的婚姻传统习俗,于1983年制定了施行婚姻法的《补充规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文化的冲击和法制宣传的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习俗也逐渐发生了改变。与人们的婚姻家庭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法补充规定也面临着根据婚姻法和民族自治地方情况的发展变化进行修改,予以完善的必要。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41-46,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民委课题<四川省民族地区现有婚姻法变通规定的修正>(批准号:07XN0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