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特征"的思想有两个特点:一是抽象地、原则性地指明社会主义社会的某些特征;二是反对制定出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十分完善的方案。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标准"的理论有新特点,即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的愿望,以广大群众的意见为依据,认为被广大群众肯定"这比旧制度好"的东西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东西。邓小平提出了关于"压倒一切的标准"理论,其内容一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要地位,二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应该不断地增加人民的收入和改善人民的生活。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5-10,共6页
基金
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马恩列斯著作中的东方社会发展理论体系研究"(06BKS0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