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并于2009年8月18日印发。现全文刊载如下。
出处
《中国药物经济学》
2009年第4期87-89,共3页
China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