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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唤起小学生习作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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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文教学的要求在《语文课程标准》中有三种表达:第一学段叫“写话”,第二、三学段叫“习作”,第四学段叫“写作”。小学阶段以“写话”、“习作”为主,通过阶段梯进式学习,降低了写作的难度,消除了学生害怕作文的心理,是科学、合理的发展变化过程。如低年级的“写话”就有很大的随意性,一是不计较数量,写几句或者几小段;二是不管内容,漫无边际;三是不讲规范,写不完整的句子行,有错别字也无妨。在习作或写作阶段,“课标”强调学生要“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写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
作者 徐慧敏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作文教学研究)》 2009年第4期37-3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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