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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教学中学生感受体验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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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第四学段写作部分第二条目标明确指出:“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要想让学生写出具有真情实感的作文,观察固然重要,但仅靠引领学生观察是远远不够的,观察只是来自外部的知觉活动,还需要体验感受,需要人的内在情感变化。而从目前中学作文教学的现状来看,还普遍存在着重观察,轻感悟体验的现象,即更多地把重点放在让学生对外界对象的观察上。但如果仅仅限于细致人微地表现对象本身,学生们的个性差异就无法充分地表现出来。
作者 王艳兰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作文教学研究)》 2009年第4期86-8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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