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7年4国家环保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摩托车国Ⅲ排放标准(规定2008年7月1日起实行国Ⅲ新车型认证,2009年7月1日起扩大到所有在售车型),到2009年6月国家环保部重新调整国Ⅲ实施方案(即两轮摩托2010年7月1日、三轮摩托2011年7月1日起须达国Ⅲ标准型式核准要求),其间数年,乃至更长时间,无论是整车企业,还是配套厂家;不管是积极主动应对,还是消极被动应付,为了达到发展或者生存目的,整个行业都处在一种国Ⅲ标准进行时态之中。这自然是由国Ⅲ达标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乃至严酷性所决定的。
出处
《摩托车信息》
2009年第9期12-15,共4页
Motorcycl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