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大对重点企业检查频率和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将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危险性大小分为A、B、C3类,并按照市、区县、街镇3级进行分类管理。A类企业为涉及光气及光气化、电解、硝化、氯化、合成氨、裂解(裂化)、氟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胺基化、磺化、聚合、烷基化等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共计241家;B类企业为除A类以外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以及汽车加油(气)站,共计约2400家;C类企业为除A、B类以外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共计约3000家。市安全监管局重点负责对A类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出处
《氯碱工业》
CAS
2009年第9期47-47,共1页
Chlor-Alkali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