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安全评价工作中,遇到有些企业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注册登记情况不理想,有些企业的特种设备管理情况很差,基本上没有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来进行管理。有一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台压力容器检测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管理人员就认为只要写个“监控使用”的牌子就可以了。管理人员对于检测结论为“4级”的压力容器认识模糊,不知道“4级”压力容器也不得继续使用,不知道还要到登记机关去申请临时监控使用。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9年第36期6-7,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