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自由裁量权一直以来成为人们诟病量刑不公的把柄,而且传统的"重定罪、轻量刑"的观念也的确给法官的审判活动定下基调,因而,量刑问题始终是中国司法改革比较棘手的问题。量刑纠正机制的建立前提是量刑从定罪中独立出来,它是通过各方参与并对量刑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事中救济的量刑一体化活动。当然,量刑纠正机制得以建立并顺畅运行尚离不开程序与制度之维。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9年第5期19-26,共8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