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统筹城乡就业的背景下,平等就业权正全面进入决策层与立法者的视野。然而,平等就业权的后进理论与存在问题不仅使平等就业权本身陷入"系统性缺陷"的困境,也使劳动者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难以逾越权利的"鸿沟"。重构平等就业权是实现我国平等就业权利法治的必由之路,任何简单地强化反就业歧视而忽视平等就业权利构建的做法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改革风险和严重后果。重构平等就业权,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有其积极的理论价值和迫切的现实诉求。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9年第5期103-110,共8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