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我国历经了南方雪灾和汶川地震两起特大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万亿元。在政府主导的巨灾风险管理模式下,政府承担了风险管理的大部分责任。面对巨灾造成的巨额损失,仅靠政府财政手段,不仅使财政收支压力增加,政府信用风险加大,也不利于巨灾风险问题的全面解决。构建政府财政、商业保险和慈善救济一体化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是我国巨灾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104-107,139,共5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对策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为:08BJW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