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服务的财权配置应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来确定,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适当安排政府间关于公共服务的财政收支,使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分税制确立了各级政府财权划分的基本格局,实践中政府间财政支出的结构不尽合理。税权高度集中,财权层层上移,转移支付失当,基层政府财力趋微,导致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公共服务的事权配置是财权配置的基础,而财权配置又是事权履行的保证。改革政府间的财权配置应该合理划分政府间税收权限,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同时,扩大公共服务机构融资渠道,化解基层政府的财政风险,建立协调发展基金。
出处
《行政论坛》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9-24,共6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中国女性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研究>(07CZZ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