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贸易政策并非简单地由一国单边决定,往往是国家之间合作谈判、互动决策的均衡结果。以GH(95)贸易谈判模型为基础,利用1992—2001年关税数据和2001年非关税壁垒数据,研究中日贸易壁垒双边决策的影响因素,估计中日政府的社会福利权重,结论是:中日双边关税和多数非关税壁垒的实施体现为谈判均衡;中日政治经济力量对双边均衡保护程度的影响作用与模型预测不一致;社会福利权重的估计值都比较大;两国为平衡双边利益集团利益和社会福利而采用具有不同社会福利权重的不同保护措施。
出处
《工业技术经济》
2009年第9期87-92,共6页
Journal of Industrial Technological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贸易摩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7BGJ008)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