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处罚根据问题是教唆犯研究中的基础性问题。研究立场的确定,事关教唆犯处罚根据研究范式的选择并最终影响结论的得出。传统的教唆犯共犯性说存在诸多难以克服的缺陷,独立构成说应成为研究教唆犯处罚根据的基本立场。借鉴已形成的积极研究范式、消极研究范式与折中研究范式,教唆犯的处罚根据应定位于教唆者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法益侵害性,被教唆者的不法作为教唆犯构成要件外结果,也应作为处罚教唆犯的客观根据。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57-60,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