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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教师绩效工资与师德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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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教育厅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明确了绩效考核与师德挂钩。据介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师德考核中明确规定,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出处 《小学德育》 2009年第18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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