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契约,是指产权当事人双方为满足各自的需要而达成的权利义务约定。契约也是一种治理工具,它通过权利义务约定,制约双方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法律是一种通用性契约。法律还要求产权当事人达成的契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达成的契约无效。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契约以企业契约为表现形式。企业契约包括治理契约和劳动契约。企业契约是交易契约、长期契约和更不完全契约;治理契约是内部契约、组合契约、隐显混合契约和约束契约;劳动契约是生产性契约。劳动契约的本质是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契约。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95-101,共7页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BJL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