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向决定了电价改革要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但由于市场机制本身的局限性以及电能商品的公共产品属性,政府对电价实行管制具有不可避免性。电价管制的关键是平衡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通过价格杠杆促进生产性节能和消费性节能,反映国家节能战略意图。考虑到我国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的特殊性和水电资源的可获得性,从制度上对水力发电进行用途管制,专门用于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非水电资源形成的发电量实行电价市场化,让发电企业直接面对工商业用户开展市场营销,走"部分市场化"电价改革的路子。
出处
《发展研究》
2009年第9期61-64,共4页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