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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问答(连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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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何切实保护承包农户的主体地位?答:第一,在推进土地流转中,坚持农户是土地流转的主体。早在2001年,中央18号文件明确强调,农地承包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农户,之所以强调这是农地流转的前提,是因为《土地承包法》已经赋予承包农户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作者 严永
出处 《湖南农业》 2009年第10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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