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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制播分离”,谁会是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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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件回放: 7月16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地广电局下发文件《广电总局关于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修改稿)》,明确规定,除影视剧外,电视台从市场购买节目的比例,原则上每年不低于播出总量的30%。此番试点,更多鼓励的是大众娱乐类和社会服务类节目进行“制播分离”的改革。
出处 《视听界》 2009年第5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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