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一些地区的部分企业欠薪情况比较严重。为了确保企业雇员薪金能够及时得到发放,尽量从制度上减少欠薪发生,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和谐,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有必要以应对金融危机为契机,借鉴欧盟和我国香港地区的做法,在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全国范围的企业欠薪救济长效机制。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116-118,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反垄断的法经济学研究--〈反垄断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研究>(2008044046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