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是党中央着力解决我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矛盾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林区治安稳定是农村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的必要条件,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森林公安机关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等待观望等消极心态,在驾驭复杂治安局势和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上,常怀忧患之思,常激奋斗之志,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和“执法为民”这一核心理念,
出处
《森林公安》
2009年第4期36-37,共2页
Forest Public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