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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部门应尽量减少死刑判决,有理由不杀的人决不要判处死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表示将通过立法减少适合死刑的犯罪类型,下级法院将鼓励判决“死缓”。
出处 《中国改革》 2009年第9期6-6,共1页 CHINA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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