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分析了不同类型巨灾保险制度模式的优劣及其对我国的适用性,认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构造应当以日本的国家地震保险制度模式为主要借鉴对象,并取其他巨灾保险制度模式之长,同时又要符合我国的国情。在此基础上,本文从风险承担主体、责任限额及其划分、风险分散和巨灾防损等方面勾勒了我国居民家庭财产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架构。
出处
《财贸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70-76,共7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
基金
作者主持承担的辽宁省教育厅文科基地项目"洪水保险制度承保主体的构成及其责任划分研究"(批准号:20060223)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