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地方政府是地方现代化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制度变迁的推动者、行为规范的制定者、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其治理能力的强弱对于地方的发展极为重要。在现代化转型期,要使地方政府的治理成为科学执政、民主行政和理性施政,更好地服务于公民、平抑社会冲突、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均衡、协调发展,使政府能力成为建设性的管理能量和服务力量,就必须在地方政府能力的开发过程中确定新的发展战略、突出能力建设重点、采取有力发展举措,走科学、和谐与可持续能力的发展道路。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CSSCI
2009年第5期5-10,共6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地方政府改革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06JZD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