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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海、江苏联合发布《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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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24日,世博会倒计时250天之际,浙江、上海、江苏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上海召开《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沪苏浙地方标准联合发布会,共同宣布通用于沪苏浙地区的《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正式颁布并与10月1日实施。浙江省语委副主任、教育厅巡视员张绪培,
出处 《长三角.教育》 2009年第9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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