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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视剧插播广告时长不得超90秒 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要求今后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另外,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等广告被喊停。
出处 《国际广告》 2009年第10期146-146,共1页 International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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