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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包装QS查处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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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了《关于开展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09年9月1日起,未获得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该产品。
出处 《现代包装》 2009年第9期6-6,共1页 Pack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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