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打击海盗行为,16世纪以后,西方各国逐渐形成了关于海盗罪的国际习惯法体系。进入20世纪,国际社会开始致力于将惩治海盗的习惯法法典化。《尼翁协定》及《尼翁补充协定》是前期的主要成果。二战结束后,国际社会制定了《日内瓦公海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盗罪的定义、构成要件及执法权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上世纪80年代后,国际海事组织又制定了《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关于海盗和海上暴力行为的示范国内法》等富于操作性的法律文件。
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1-6,共6页
Pacif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