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文化中的"和而不同"思想,对法治的文化认同具有许多有益的启示。它要求关照各种不同的利益需求,形成和谐的利益关系,这有利于形成法治文化认同的合理的现实利益支点。"和而不同"思想对提高公众的民主与法治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培养合格的法治文化认同的主体,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和而不同"思想还有利于建立合理的法治文化认同的内容体系,形成全面的法治文化认同。从"和而不同"思想的视角出发,我们要创造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形成中国特色的法治发展规则,正确认识法律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国家法律对民间规则、习俗的认可、接纳力度,使法律成为公众内心习惯的一部分,增强法律的亲和力。
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87-96,共10页
Pacific Journal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传统法文化与当代中国法治的文化认同建设”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08DFXJ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