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节能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7)123号),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结合我市“十一五”后两年节能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17期14-17,共4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